(宜兴市人民法院)对罪犯蒋银霞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5-10-23 浏览次数:474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蒋银霞,女,1997年4月4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住江苏省苏州市。2025年8月28日本院作出(2025)苏0282刑初258号刑事判决书,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蒋银霞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因蒋银霞确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公示期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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