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杨苗苗收监执行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9-05 浏览次数:146
罪犯杨苗苗犯合同诈骗罪,我院于2023年5月6日作出了(2023)苏0324刑初9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杨苗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现罪犯杨苗苗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杨苗苗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杨苗苗收监执行。
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
罪犯杨苗苗犯合同诈骗罪,我院于2023年5月6日作出了(2023)苏0324刑初9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杨苗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现罪犯杨苗苗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杨苗苗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杨苗苗收监执行。
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