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大学生张某刚刚在答辩现场完成了本科的毕业论文答辩,便被守候在论文答辩现场的姑苏法院执行法官当场抓获带走。

  两年前,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2位同学在路上与他人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被害人王某颅脑缺损并遗留神经功能障碍,经诉讼,张某应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约10万元。由于张某仍是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张某的父亲代为支付了3万余元后,张某便躲了起来以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然而,受害人王某的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他的后续治疗费用急需这笔赔偿。

  张某系苏州某高校成人自考法学本科学生,因此他并不需要时时在校上课,因此张某便任性地玩起了失踪。被害人的积蓄一日日见底,但后续治疗仍然需要一笔费用,感到十分焦急。大半年过去了,承办的执行法官不仅在张某的住处寻找张某,且保持了张某的同学、老师和亲友的联系,然而张某并没有回老家,也和同学们断了联系。直到前几日峰回路转,执行法官得知了一条重要线索,张某业已大四临近毕业,近期应该要到校参加论文答辩。为了尽快帮受害人执行到赔偿款,同时不影响被执行人的答辩结业,2015年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许,姑苏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派出执行警力,事先守候在答辩考场外围,在确认张某已进入考场后,在门外进行了布控,等其答辩结束后才进场,当场将其带回法院,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此时的张某仍然声称自己家里没有钱可供执行,然而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张某的手机却是市面上最新的iphone6,以此为突破口,承办法官对张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使得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被害人的伤害和给家人带来的负担,痛哭流涕表示悔过。第二天,张某的姐姐筹钱赶到法院了结此案,双方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