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环介利,女,1994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0682199401205780,小学三年级文化,打零工,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均为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环池居八组55号。环介利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24年3月12日被如皋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盗窃罪,于2024年5月6日被如皋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24年11月6日被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2025年4月18日,本院作出(2025)苏0682刑初208号刑事判决书,以合同诈骗罪、盗窃罪、诈骗罪判处环介利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八千元。因罪犯环介利怀孕,本院于2025年6月30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环介利以其生育一女、需要哺乳为由,向本院申请继续暂予监外执行。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经查,罪犯环介利于2025年8月9日生育一女,确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将罪犯环介利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9日止)。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本院。(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号,如皋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李燕杰0513-6876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