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391刑更13号

罪犯杨永潘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8月1日作出(2024)苏0391刑初166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杨永潘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现以罪犯患有糖尿病眼底病变、高血压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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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