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韩建华,男,1971年4月22日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20321197104220871,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江苏省丰县梁寨镇小张口1组12号。 本院于2025年8月5日作出(2025)苏0391刑初165号刑事判决,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判处刑罚。现罪犯因患有疾病为由,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6-80282315(刑庭)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