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司法建议书,修补生命“防护栏”
作者: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王淑臣 孔冬冬 发布时间:2025-10-14 浏览次数:109
时值仲秋,天高云淡。9月30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元元来到辖区某村,对一份司法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回访。水渠旁,新安装的防护栏坚固齐整,警示标识清晰醒目。“防护到位了,大家的安全意识更要跟上。”陈元元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保国说,“一定要反复提醒村民,特别是看好孩子,远离危险水域。”
前不久,清江浦区法院在审理原告李某、张某与被告某水利服务站等健康权纠纷时,发现水渠距离李某家直线距离仅12米,水渠周围并未设立警示标志,未采取合理的、必要的防护措施,李某之子不慎跌入水渠。办案过程中,陈元元到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疏漏,部分物理设施缺失或失效、日常维护不到位、安全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足。
“安全无小事,这些漏洞必须尽快修复。”陈元元认为应当尽快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让管理部门引起重视。她结合案件实情和调查结果,从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丰富安全教育宣传手段、抓好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建议,又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就建议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讨论。最终,法院精准施策,向区农业和农村水利局发出《关于完善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司法建议》,共同筑牢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网”,守护村民生命安全,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老李家的事情让我们深感痛心,安全问题片刻怠慢不得!收到司法建议后,我们迅速组织相关单位、科室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细致剖析司法建议提及的问题,全面梳理辖区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刻开展整治。”清江浦区农业和农村水利局副局长焦银峰介绍,一场因案而起、落实司法建议的“修补护栏警示标牌”专项整治迅速推进。
未成年人高频活动区域要全覆盖,取水口、水渠陡坡段等事故高发区域要重点注意,物理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等情况要逐一细致排查……法院结合行业监管的特点,在建议中提出要扎实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排查工作,推动防护设施标准化、规范化改造。
“目前,已修复破损防护栏300余米,新增防护栏800余米,新增或更换警示标识280余块,完成对被植被遮挡的32处标识的整改工作,调整标识安装高度45处。”9月16日,清江浦区法院收到区农业和农村水利局的函复,一串详实的数据十分醒目。
函复中,区农业和农村水利局称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重要依据,并答复具体整改情况,还附上了一系列详细的资料和数据。
“过去这些安全警示标识存在缺损、字迹模糊、位置不合理等问题,现在区里重新进行设计安装,‘禁止靠近’‘谨防溺水’这些标语非常醒目,对大人孩子都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回访中,王保国向陈元元反馈,当地水网丰富,安全护栏和安全警示标识成为了村民活动的边界线,也是安全守护线。
“村里干部群众可以随时为安全隐患‘吹哨’,提醒管理部门增加巡查频次和人力,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法院也将进一步联合做好普法宣传和安全提醒。”回访结束时,陈元元再次叮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