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3)苏0509刑初260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吴海燕犯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罪犯吴海燕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举报电话0512-63983975或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刘法官收,邮编2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