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罪犯袁小进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9-30 浏览次数:264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苏0303刑更10号
罪犯袁小进,女,1989年12月8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本院于2025年5月27日作出(2025)苏0303刑再5号刑事判决书,以盗窃罪判处罪犯袁小进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所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人民币六千元。宣判后,罪犯袁小进提出现系哺乳期,并向本院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经查,罪犯袁小进于2025年5月17日生育一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将罪犯袁小进暂予监外执行(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5月17日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