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套查封房的“活水”解法
作者: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润萱 发布时间:2025-09-30 浏览次数:355
“叮铃铃……”
初秋的一天,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范丽娟办公桌上的电话铃急促地响起,打破了午后的宁静。她从一堆卷宗中抬起头,揉了揉略显疲惫的眼睛,伸手拿起听筒。
“范法官,我们等不起啊!”电话刚一接通,某建设集团公司林总那熟悉又透着焦灼的声音便传了出来,“我们作为乙方,一直顾全大局,遵守政府的会议精神和各项措施,把一个严峻的保交楼项目顺利交付,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投入,现在几千万工程款拖了这么久,希望法院能加速推进,减少我们企业的损失……”
“林总,您慢慢说,别急。”范丽娟的声音温和却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您的心情我完全理解。放心,这个案子我们一直在跟进,从来没有放松过……”
挂掉电话,范丽娟的眉头紧锁陷入沉思。这起案件她再熟悉不过,也正是因为了解其中的复杂性,她才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案件始于2019年,某建设集团公司承接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镇江市的建设项目,因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期逾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建设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承担巨额财务成本,后又因供应商停供、工人索要工资及供材提供不及时导致工程停工。2022年虽恢复开工,但导致了建设集团公司的巨额损失。建设集团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相关损失共计2900多万元。法院审理后对房地产公司名下的30套房产进行了保全查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为了尽快拿到资金,建设集团公司立即向法院申请拍卖保全查封的30套房产,因案件执行标的大,双方矛盾尖锐。范丽娟对该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发现该房地产公司被列为我市重点问题楼盘,因资金链断裂、管理不善等原因,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险,涉及多起诉讼和执行案件,名下账户及房产被多家法院查封。
范丽娟跟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联系,可负责人根本不配合,躲着不愿出面。范丽娟一次次电话沟通并联系属地社区,反复说明利弊。终于,房地产公司派来了代表,一开口便讲述了企业的困难情况:“范法官,公司现在确实困难,我们也很焦急,想尽快交房变现解决问题,老百姓、政府给我们的压力都很大,而且二期房正在销售,如果现在拍卖一期的30套房,二期房价肯定会受影响,法院能不能过一段时间再去拍卖房子……”
面对双方截然不同的诉求,范丽娟没有简单处置。她仔细分析了案情:若采用常规的司法拍卖程序,不仅会面临漫长的处置周期和高昂的评估拍卖费用,还可能导致该房地产公司正在销售的另一楼盘房产价值贬损,难以实现债权人债权的最大化。“必须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范丽娟暗自思忖。
在此情况下,范丽娟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决定在确认该房地产公司目前正在销售其他楼盘且有能力、有意愿自行处置本案查封房产,并确保销售资金流向可监管账户、债权人债权有保障的情况下,同意给予其自行处置的机会。
房地产公司提交了详细的销售方案和价格表,建设集团公司对每套房的售价进行了确认。为保障这一过程合法、公正、透明,范丽娟一方面要求房地产公司定期向法院和债权人汇报房产处置的进展和资金流向及明细;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房产交易过户等手续依法依规办理。
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房地产公司积极寻找买家、洽谈交易。截至目前,已经成功完成5套房产的处置,回笼资金400余万元,有效偿还了部分债务。双方都对此结果很满意 ,房地产公司也更加积极的处置剩余房产。“既避免了司法拍卖可能带来的弊端,又充分调动了债务人的积极性,实现了执行效率和债权保障的双赢。”范丽娟感慨地说。
从电话里焦灼的“等不起”,到账面上实实在在的“到账款”,范丽娟用她的司法智慧破解了这道执行难题。她没有选择最简单的“一拍了之”,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最优解。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写下了生动的注脚,更让冰冷的判决拥有了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