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一线,让矛盾真正“落地化解”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刘一凡 发布时间:2025-09-25 浏览次数:338
今年以来,如皋法院搬经法庭干警下沉村居一线,通过“勘查+调解”等方式,成功化解多起纠纷,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房屋裂缝惹纠纷 现场勘查促和解
周某系建房包工头,为宗某包工包料建一栋两层楼房,宗某总共支付建房工程款三十余万元。周某完工后,宗某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不久,楼房地面、墙体出现裂缝,导致房屋装修也发生损坏。宗某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质量问题的损失及装修损失并提出鉴定申请。
考虑到鉴定周期较长且鉴定费用不菲,孙陈鹏没有贸然启动鉴定程序,而是组织双方到案涉房屋实地勘察。面对肉眼可见的质量问题,周某也表示认可。经现场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周某给付宗某二十余万元,宗某自行对房屋裂缝、装修等进行维修。
兄弟排水起争执,现场指认解心结
孙某甲、孙某乙兄弟俩比邻而居,却因一条排水沟闹上法庭。孙某甲要求孙某乙恢复原状,但双方对排水沟现状各执一词。
孙陈鹏现场勘查排水路径,发现排水沟堵塞是因孙某乙铺设碎砖所致。事实清晰了,双方情绪也缓和了。经现场调解,孙某乙同意铺设管道疏通排水。几天后,沟通了,心顺了,孙某甲主动撤诉。
一起货款纠纷,当事人在厂房里握手言和
孙某为纸管厂更换屋顶,向某彩钢加工厂采购彩钢板。后孙某仅给付某彩钢加工厂部分货款,某彩钢加工厂遂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8万余元。法庭上,孙某却道出另一番原委:对方供应的彩钢板有部分规格不符合约定,导致纸管厂扣了他十余万的工程款。孙某坚持要求某彩钢加工厂更换不符合约定的彩钢板后才付尾款。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由于彩钢板已经用在了纸管厂屋顶,孙陈鹏没有局限于庭审交锋,而是组织双方奔赴纸管厂实地勘查。通过现场指认、查看,双方确认部分彩钢板的规格确实不符合约定。事实清楚了,心结也松动了。经过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扣除规格不符合约定的彩钢板价款后,孙某将剩余货款一次性支付。双方签订调解笔录后,孙某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约定的款项。
“我们将用好‘下沉解纷’工作方法,通过‘现场勘查’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搬经法庭庭长钟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