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41225,本院作出(2024)苏0115刑初903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武明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后武明星以需要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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