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324刑更22

  罪犯陈计敏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59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现罪犯陈计敏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5916日对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0516-80389577。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