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罪犯陈计敏暂予监外执行结果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9-16 浏览次数:157
(2025)苏0324刑更22号
罪犯陈计敏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5年9月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现罪犯陈计敏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5年9月16日对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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