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罪犯卢瑶嘉暂予监外执行结果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12
(2025)苏0324刑更16号
罪犯卢瑶嘉因犯介绍卖淫罪,于2022年8月2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现罪犯卢瑶嘉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5年7月21日对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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