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杜时燕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州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198
罪犯杜时燕,男,1982年9月1日出生,居住地江苏省兴化市。
2025年8月13日本院作出了(2025)苏1281刑初375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杜时燕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生效后,杜时燕以右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需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罪犯杜时燕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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