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罪犯王帅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51
罪犯王帅犯袭警罪,我院于2025年3月20日做出(2025)苏0324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王帅犯袭警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现罪犯王帅以其患有梅毒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16-8038953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
罪犯王帅犯袭警罪,我院于2025年3月20日做出(2025)苏0324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王帅犯袭警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现罪犯王帅以其患有梅毒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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