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罪犯黄计夫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4-22 浏览次数:38
罪犯黄计夫犯故意伤害罪,我院于2025年4月3日做出(2024)苏0324刑初8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罪犯黄计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继陈、王金华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五万九千四百九十八元四角。现罪犯黄计夫以其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陈旧性心肌梗死、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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