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挂人”构成侵权,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陆兰兰 发布时间:2025-09-09 浏览次数:1608
互联网的普及如同一把双刃剑,在便利沟通交流的同时,也成为开盒”人肉等行为滋生的土壤。当海量信息在网络空间自由流动时,个体隐私的边界逐渐模糊,只需要一个昵称、一张照片或一段零散的线索,就可能被他人顺藤摸瓜,将姓名、住址、电话等私密信息公之于众,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持续性的网络暴力。然而,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的不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一场因打游戏引发的骂战,最终因侵犯了他人名誉权而承担了赔偿责任。
小美男友和小丽男友在打网络游戏时发生了矛盾,出于报复心理,小美通过小丽男友的抖音账户主页找到了小丽的个人信息,接着顺藤摸瓜找到了小丽抖音账户。接着,小美将小丽发布的照片保存下来并恶意P成遗像,配上侮辱、诋毁、诽谤性的言论做成视频发布在自己的抖音账户中,同时@了小丽及其多个好友,该行为导致小丽情绪失控并伴随持续性失眠,最终被确诊为患有轻度焦虑症状和重度抑郁症状。在家人、朋友的鼓励下,小丽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小美的行为对小丽的身心造成了伤害,经调解,小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小丽所带来的伤害,表示愿意向小丽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同时承诺今后会吸取教训,严格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不再在网上发布侵犯他人隐2/3损他人声誉的信息。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美当庭对小丽道歉并赔偿。
法官提醒
开盒挂人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是指不法分子恶意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发布在公共平台上,甚至煽动网民进行网暴。其本质是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的结合,其危害已从虚拟网络空间延伸至现实社会,对个人、社会及网络生态造成多维度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开盒挂人的行为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侵犯他人名誉权或将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一方面,网络用户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认识到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是法律底线,解决纠纷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而非私力救济,任何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相应的代价。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个人也应当增强隐私保护意识,避免在公共平台上过度分享个人隐私信息,合理设置社交平台隐私权限,增强网络安全防护意识,最大程度降低被开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