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罪犯谭显林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09-05 浏览次数:301
关于对罪犯谭显林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5)苏0508刑更15号
罪犯的基本情况:谭显林,女,1987年3月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00238198703047708,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重庆市巫溪县下堡镇金泉街78号。
2025年7月18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08刑初353号刑事判决,以介绍卖淫罪对罪犯谭显林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判决生效后,罪犯谭显林以其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于2025年9月4日立案,现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三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许法官、夏书记员,68856127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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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