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谢书林暂予监外执行(立案)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通 发布时间:2025-09-08 浏览次数:300
罪犯基本情况:谢书林(曾用名谢翠勇),男,1973 年11 月6 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0622197311067956,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均为江苏省如皋市复兴庄村八组25 号。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5年9 月2日作出(2025)苏0682刑初608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谢书林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二、被告人谢书林向本院缴纳的一千五百元中,人民币二百五十六元发还如城街道十里居二十一组新庄庙,余款抵交罚金。
申请事由:罪犯谢书林以其患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公示期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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