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友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09-01 浏览次数:99
关于对罪犯王友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5)苏0113刑更17号
罪犯王友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5年8月13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5年9月1日,本院收到王友以其本人患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王友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王友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