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1324刑更26号

罪犯周磊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本院作出 (2025) 苏1324刑初177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周磊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六千元。现判决已生效。罪犯周磊以其患有肝恶性肿瘤、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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