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司法的价值在于“事了”。人民法院肩负着定分止争、守护公平的神圣使命,“案结”只是程序上的终点,而“事了人和”才是人民群众心中最期盼的圆满句点。“法润人和”栏目将目光投向办案一线,聚焦那些为兑现胜诉权益奔波的身影、为化解深层矛盾倾注的智慧、为修复破裂关系传递的温情。在追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道路上,法院干警用行动诠释司法力度,用真情传递司法温度,书写着新时代司法为民、执行为民的赤诚答卷。

从教育培训到健身美容,从餐饮零售到家政服务,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已深度融入大众日常生活。然而,频发的商家“跑路”、服务缩水、退款无门等问题,不仅侵蚀了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市场诚信机制。近日,沛县法院首次适用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成功调解一起健身服务合同纠纷,并促成双方当庭一次性履行完毕,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

2024年4月9日,刘某某以2369元价格购入某健身房包含72节课程健身卡,开启健身计划。然而,由于需兼顾子女上学照料,日常时间安排紧张,截至课程有效期届满前,她仅完成9节课程训练。

同年10月9日,刘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健身教练提出退卡诉求时,才知晓该会员卡的有效期恰于当日截止。对此,刘某某主张该健身卡实质为课时计费模式,认为未实际消费的剩余课时对应的费用,健身房理应予以退还;而健身房则以会员卡已过有效期为由,明确拒绝退还剩余课时费用,仅提出可为其办理剩余课程的延期使用服务。因双方就退费问题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刘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会员卡有效期条款不知情,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案件审理时适逢《解释》正式施行(2025年5月1日),承办法官精准把握《解释》要点开展调解:

首先,承办法官翟志强全面梳理案情,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围绕消费者解除权正当性、格式条款效力认定、差评与退费互为牵掣、退费规则适用分歧等矛盾焦点,向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法律释明。

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理念,法官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方式。一方面,向健身房指出其“有效期满概不退费”条款因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应属无效,说明持续负面评价可能对商誉造成的长远损害,阐明解除合同的双赢局面;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刘某某无法继续履约的现实困境,充分理解其难处,并细致解析退费规则,促使双方理性沟通,最终达成“退费—删评”的同步履行的核心共识。

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后,针对退费金额计算,法官依据《解释》第十九条明确,因消费者原因需返还预付款的,应按原价(打折前价格)计算已消费服务价值。经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就退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为彻底化解纠纷、降低后续影响,法官力促“当庭同步履行”,由健身房当场向刘某某退还课时费,并由刘某某当庭删除抖音平台针对性的差评,消除健身房经营顾虑。至此,这起因预付卡退费引发的纠纷,以“案结、事了、人和”的方式圆满化解。

本案是沛县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典型案例。法院以“案结事了人和”为核心目标,创新构建了“退费—删评”双向即时履行机制,为解决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题提供了既符合法理、又融入情理的可复制方案。该机制既帮助经营者快速修复商誉、降低运营成本,也保障消费者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缓解维权压力,实现了双赢效果。

借助司法调解的柔性引导,本案成功诠释了“经营者诚信经营、透明退费,消费者审慎签约、理性维权”的良性互动准则。这一实践既为优化消费市场信用环境注入了司法正能量,也切实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达成“人和”目标,充分体现了司法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促进和谐、保障民生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