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滕演梅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次数:57
(2025)苏0312刑更18号
罪犯滕演梅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本院于2024年2月4日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现收到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出具的收监建议函,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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