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郏梦迪,女,1993年9月2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119930923722X,江苏省丰县人,汉族,本科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丰县中阳里凤北北环路60-208号,居住地江苏省丰县宝龙世家18号楼1单元2103室。因涉嫌犯重婚罪,于2024年7月1日被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5年2月5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4月10日被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因其处于哺乳期暂未收押。2025年4月16日,本院作出(2025)苏0321刑初47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郏梦迪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判决生效后,罪犯郏梦迪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查,罪犯郏梦迪于2024年8月21日生育一子,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本院于2025年5月29日决定对罪犯郏梦迪暂予监外执行至2025年8月20日。后罪犯郏梦迪以再次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诊断意见书,证明罪犯郏梦迪目前宫内妊娠,单胎存活,妊娠18周+2天,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罪犯郏梦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据此,本院拟对罪犯郏梦迪暂予监外执行。 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阳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电话: 0516-89151957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