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勤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通 发布时间:2025-08-25 浏览次数:263
罪犯王勤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罪犯王勤,女,1989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0682198901125600,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中心居十五组 42号,现租住如皋市镇中居苏沪佳苑4号楼车库。王勤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8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 666 号,如皋市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倪翠晶,电话 0513-6876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