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张敬峰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数:531
关于罪犯张敬峰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2025)苏0114刑更8号
罪犯张敬峰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本院于2025年8月5日作出(2025)苏0114刑初132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张敬峰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现罪犯张敬峰以其患有心脏病、肾衰竭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刑庭经初步审查后认为罪犯张敬峰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罪犯张敬峰的暂予监外执行立案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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