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年8月13日立案公示
姓名
年龄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陈文
1985年12月
诈骗罪
5年2个月
无
减刑7个月
表扬6次
路文康
1968年4月
破坏电力设备罪
3年4个月
表扬2次
邹鹏涛
1992年5月
6年
减刑5个月
表扬5次
刘双阳
1998年9月
5年
减刑8个月
表扬4次
韦立新
1974年3月
非法采矿罪
3年
减刑3个月
郭勇杰
1989年11月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表扬3次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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