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上网须小心 财产安全不大意
作者:杨阳 陈冠余 发布时间:2015-06-12 浏览次数:372
6月10日,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夏某青盗窃案。被告人刘某、夏某青在2014年4月至11月期间,伙同他人在江西、河南、江苏、安徽等地网吧内,分工协作、互相配合,采用分散被害人注意力、趁被害人熟睡或沉迷游戏之机拿走被害人手机的方式进行盗窃。其中,刘某参与作案9起,涉案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1416.96元;夏某青参与作案6起,涉案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0330.96元。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夏某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某、夏某青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希望广大网民朋友在网吧上网时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将贵重财物随意放置在桌椅上,尤其是在困倦或者全身心投入游戏时,正是不法分子下手的好时机,所以,要注意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提高防范意识。
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希望那些心怀侥幸迷途羔羊,人行正路,莫起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