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曹玉侠因犯容留卖淫罪,于2025年3月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九万元。2025年3月5日,曹玉侠以其本人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刑庭经初查后,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曹玉侠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527-8268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