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伟,男,1979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罪犯杨伟因犯贷款诈骗罪,于2025年7月22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案件生效后,罪犯杨伟以身患门静脉血栓、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肠系膜静脉血栓形成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病历诊断资料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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