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就这10万元,咱们之间两清了!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赵倩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次数:325
“大姐,多谢您的体谅,俺再给您道个歉。”
老赵满脸愧意,向着张大妈深深鞠了一躬。
张大妈连忙伸手向前扶起他,又拉过睢宁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法官任天阳的手,“谢谢法官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事情才能顺利解决!”
眼前这相互道谢的景象,让在场的人倍感温暖与动容。
这一切的渊源,要从去年七月盛夏的一个傍晚说起。农忙了一天的张大妈骑着二轮电动车在回家的路上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老赵相撞,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然而,事故发生后,老赵却因为害怕驾车逃逸了。交警部门最终认定,老赵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大妈送至医院后被诊断为腰椎椎体及左侧横突骨折,身体承受着巨大的伤痛。雪上加霜的是,赔偿事项因双方意见相左一直僵持不下。无奈之下,今年四月,张大妈一纸诉状将老赵告到法院,要求支付赔偿款。
在案件起诉后没几天,任天阳在法庭里见到了张大妈。那日春风和煦天气舒适,而她却愁容满面。
在与张大妈交谈中得知,她的丈夫及子女一直在外地务工,她独自在家种地,生活虽算不上富裕但也算安稳,这场事故和赔偿纠纷让她彻底慌了神。“法官,碰到这样的事情,真是倒霉啊,我没啥文化,听人家说打官司能要来钱,我就自己来了,可这下面该怎么办,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张大妈颤抖地抓着任天阳的手,把满心的慌乱和对老赵的埋怨一股脑说了出来。
任天阳弯腰认真倾听,一边安慰她,一边拉着她到圆桌旁坐下,“张大妈您别急,您这人身损害案是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他们会帮你理清,我这边也会加快办理案件。”
张大妈走后,任天阳仔细查看她的住院材料,发现她的受伤情况,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明显构成十级伤残。
考虑到张大妈的家境一般,伤残鉴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老赵的摩托车未投保,且无儿无女,家庭也较为困难,任天阳决定适用“明伤不鉴定”机制推动案件化解,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刚到调解室,老赵就面露担忧。“法官,俺听说这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现在不鉴定了,我赔的钱会不会多了?”
“法官,这样我赔的钱会不会少了,我还是想鉴定。”这边话音刚落,张大妈急忙说道。
任天阳理解他们的疑虑,拿出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地解释,“你们看,张大妈的腰椎骨折情况构成十级伤残,但达不到九级的标准,咱们可以按照十级伤残来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三期”费用。要是做鉴定,费时、费力还费钱,不如把这钱省下来留给咱自己用。”
听了任天阳的释明后,双方对伤残等级没了异议,但是赔偿金额让老赵犯了难,“法官,这要赔多少钱,我怕赔不起……”
任天阳算出赔偿金额后,注意到老赵紧锁的眉头,知道老赵靠打零工贴补家用,生活并不容易,走到他身边拍了拍肩膀说,“今天张大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有我们的人民调解员都在这,咱们坐下来好好聊聊赔偿的事。”
在任天阳的主持下,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定赔偿金额为10万元。
“大姐,我知道你让了不少钱,这钱我现在就想办法给你。”话音刚落,老赵就立马掏出手机打起了电话。
“老赵,我也知道你的难处,这十万块给了,咱俩的恩怨一笔勾销。”不一会儿,张大妈看着手机上的转账记录,语气敞亮地说道。
一份宽容,一句感谢。看着两人顶着烈日有说有笑走出法庭大门,任天阳顿觉心爽气清,这个炎热的盛夏,似乎比那日的春风更让人觉得舒适惬意,大概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这份温情与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