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关于罪犯胡柳丽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5-08-04 浏览次数:559
罪犯胡柳丽,女,2000年9月14日生,瑶族,户籍地湖南省会同县,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本院于2025年7月17日作出(2025)苏0281刑初1013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胡柳丽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现判决已生效,罪犯胡柳丽以其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应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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