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屯法庭调解“双轮驱动”跑出护企加速度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张庆旭 贺雪 发布时间:2025-08-01 浏览次数:560
“感谢您的耐心调解,拖欠一年多的维保费用终于有了着落!”在朱自英调解工作室内,某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感慨道。这一幕,正是大屯法庭充分运用先行调解机制高效化解涉企纠纷的生动缩影。
2022年6月,某科技公司与某燃气公司签订一份《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约定由某科技公司就某燃气公司的消防维保项目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为期一年。期限届满后,某燃气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维保费用,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某燃气公司诉至沛县法院,要求其支付维保费用48000元和违约金9600元。
大屯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细致审查,认为这起服务合同纠纷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减轻企业诉累,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绿色通道”,委派驻庭调解员朱自英进行调解。
“我们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到头来,他们却一分钱也不给,必须要他们支付全部费用和违约金!”原告控诉着对被告的不满,态度坚决。
“我们也不是故意拖欠,主要是现在公司资金流转紧张,一时间拿不出全部费用,还款的时间能不能往后延一延?”被告也诉说着公司所处的困境。
调解员认真倾听各方诉求及不满,并针对还款问题展开“背对背”协调:一边向被告释明合同履行义务和法律责任,强调长期拖欠不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还会损害公司信誉,影响长远发展的不利后果;另一边向原告阐明被告公司所处的现实困境,建议其考虑被告目前经营状况,采用灵活分期的方案可能比等待诉讼执行更利于款项回收。
随后调解员劝说双方从企业发展大局考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促使双方缩小分歧、达成共识。最终,双方达成延期还款协议:被告于2025年9月30号前付清欠款48000元,若期限内未付清,需额外支付违约金3000元。
调解成功并非终点。调解协议达成后,大屯法庭及时开庭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这意味着,若某燃气公司违约,某科技公司便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与此同时,法庭审判团队及调解员“无缝衔接”,严格按照判(调)后督促履行机制督促被告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为协议条款的最终履行再加司法“安全锁”,有效保障涉企权益的实现。
大屯法庭通过先行调解方式前端发力,降低企业解纷的时间及经济成本,依托出具调解书后端保障,赋予法律强制力,据统计,今年以来,大屯法庭新收涉企纠纷案件58件,其中70%以上的涉企纠纷都是通过先行调解方式化解,有效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实现了效率与保障的完美融合,体现了司法对市场主体经营困境的关注与理解,为企业专注发展营造了更优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沛县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立足审判职能,深化“先行调解”、“督促履行”场景应用,强化调解书保障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