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法院)罪犯周建兵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盐城 发布时间:2025-06-23 浏览次数:120
江 苏 省 射 阳 县 人 民 法 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2025)苏0924刑更17号
罪犯周建兵,男,1974年2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射阳县长荡镇。判决生效后,周建兵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病历材料。经初步审查,结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组织诊断意见书,本案符合受理条件,本院已受理该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书面反馈。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解放西路八号射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侯建伟,联系方式:0515-69220040)。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