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罪犯吴楠楠收监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常州 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次数:89
罪犯吴楠楠,女,1988年10 月6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户籍地浙江省杭州市,住安徽省宿州市。
本院于2022年11月9日本院作出(2022)苏0492刑初352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罪犯吴楠楠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因罪犯吴楠楠系哺乳期妇女,本院于2022年12月6日决定将罪犯吴楠楠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6月12日,宿州市埇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以罪犯吴楠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为由,向本院建议对罪犯吴楠楠收监执行。因罪犯吴楠楠又怀孕,本院于2023年7月21日决定对罪犯吴楠楠不予收监执行。2024年12月3日,宿州市埇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以罪犯吴楠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即将消失且届时刑期未满为由,建议对罪犯吴楠楠于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收监执行。
经查,罪犯吴楠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至2024年12月31日消失,其刑期未满,应收监执行。本院决定将罪犯吴楠楠收监执行余刑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四日。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