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陶士勇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2025)苏0812刑更8号

 

罪犯陶士勇,男,1971年6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公民身份号码320828197106126418,汉族,初中文化,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淮安市淮安区玖龙湾小区7号楼27-C,户籍地淮安市淮安区文府新村路10号107室。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4年9月26日被取保候审,2025年4月14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5年7月1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宣判后,罪犯陶士勇以身患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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