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监狱

                 

〔2025〕苏徐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李拾强,现在江苏省徐州监狱八监区服刑。

    2020年6月1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7刑初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罪犯李拾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11706.5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2日作出(2020)苏刑终14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罪犯李拾强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李拾强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