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

                 

〔2025〕苏通女狱减建字第61号

罪犯郑卫平,现在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六监区服刑。

2020年10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9刑初59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郑卫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郑卫平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监规,但曾因帮同犯私改囚服、私倒剩饭菜、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被考核,经民警教育,该犯能强化纪律意识,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郑卫平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