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5)苏0302刑更12

罪犯郑志林, 男,1989年9月2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1126198909223199,汉族,文盲,无业,住所地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三期B座614室,户籍地湖北省蕲春县横车镇新桥村九组。被告人郑志林曾因寻衅滋事于2009年12月被劳动教养一年;曾因吸毒于2011年4月被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曾因盗窃分别于2011年5月、2012年1月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十二日;曾因嫖娼于2012年3月被行政拘留十二日。被告人郑志林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12月5日被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曾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12月24日被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2020年5月11日刑满释放。被告人郑志林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于2024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2024年11月2日被监视居住,2025年5月19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因健康原因徐州市第一看守所拒绝收押,2025年5月20日被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5527日作出了(2025)苏0302刑初16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郑志林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

案件生效后,罪犯郑志林患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初步审查,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718日至2025年724日(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48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杨涛,电话:0516-80282987)

年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