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潘君芳等人假释案件的公示

 

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报请罪犯潘君芳等人假释案件,建议对上述罪犯假释。我院已于20257月10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本院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潘君芳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中相关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本院审判监督庭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46号南通中院审监庭

 

附件

罪犯罗雪霜提请假释建议书.doc

罪犯潘君芳提请假释建议书.doc

罪犯任苓提请假释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