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代乾坤等人减刑案件的公示
江苏省通州监狱报请罪犯代乾坤等人减刑案件,建议对上述罪犯减刑。我院已于2025年7月9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本院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代乾坤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中相关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本院审判监督庭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46号南通中院审监庭
附件:
代乾坤减刑建议书.doc
蒋晓华减刑建议书.doc
杜林立减刑建议书.doc
姚惠元减刑建议书.doc
陆俊减刑建议书.doc
张桂松减刑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