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世岐暂予监外执行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次数:154
罪犯王世岐,男,1963年7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10519630716021X,汉族,初中文化,南京世岐货架型材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西街111号1幢二单元2902室。
2025年4月8日,本院作出(2024)苏0105刑初250号刑事判决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王世岐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一审判决后,王世岐不服,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以(2025)苏01刑终204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生效后,罪犯王世岐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5-83577094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