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丽,女,1968年1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禹州市,汉族,大专文化,江苏立能环保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31号。2024年12月31日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陈丽不服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30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已经生效。现罪犯陈丽以其高血压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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