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法院)罪犯唐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宿迁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164
罪犯唐婷,女,2000年8月19日出生于湖南省临武县。
本院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2024)苏1302刑初25号刑事判决,以唐婷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罪犯唐婷于2024年8月25日产下一子。
经查,现罪犯唐婷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有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证明。
本院认为,罪犯唐婷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罪犯唐婷暂予监外执行四个月。现将案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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