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朱立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5)苏0113刑更14号

罪犯朱立娜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2年12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5年7月8日,本院收到朱立娜以其哺乳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朱立娜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朱立娜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