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罪犯刘小依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次数:389
罪犯刘小依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我院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2024)苏0391刑初20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刘小依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判决后其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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