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夏季执行攻坚行动
作者: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丁彭 发布时间:2025-07-08 浏览次数:693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力震慑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溧水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之“夏季攻势2025”集中执行周行动,并邀请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执行。
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30余人,警车10余辆,已执行到位金额2832492.2元,执行完毕10件,和解4件,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0人。
杨某某申请执行贺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获知贺某某有拆迁款,第一时间前往拆迁部门核实,但发现该款已被贺某某领走,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也没有向法院如实申报。执行法官上门找到贺某某后,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贺某某当即将执行款1万余元支付给杨某某,该案顺利执结。
王某申请执行端木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多次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2025年3月,执行法官发现端木某行踪后,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端木某当场支付部分款项,承诺尾款2万元于6月20日前付清,但到期后,端木某并未兑现承诺。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法官再次将端木某拘传至法院,眼见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端木某连忙承诺7日内还清,并找人担保,后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端木某于3日后将余款2万元付至法院。
任某某因拖欠薛某某等5人劳务工资共计7.6万余元被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溧水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予以确认。但任某某未能按期履行,薛某某等5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控,多次与任某某联系无果。集中执行行动周期间,将任某某强制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任某某仍以无钱偿还为由搪塞,不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为维护司法权威,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溧水法院将坚持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大线下执行力度,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推动生效判决高效执行,坚决捍卫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