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2025年7月2日立案公示
姓名
出生日期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变动
报请意见
报请依据
黄欢欢
1990·1·25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7年6个月
2023·10·27减刑7个月
减刑2个月
表扬4次
廖小云
1978·7·28
盗窃罪
4年6个月
首次减刑
减刑5个月
表扬6次
吴建忠
1968·9·15
非法采矿罪
2年7个月
减刑1个月
表扬2次
刘风格
1985·10·25
3年10个月
减刑4个月
公示异议联系电话:025-83522232;联系人:虞军;公示期限为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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