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张宏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5)苏0591刑更8号

 

2025年6月18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91刑初37号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罪犯张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罪犯张宏以其患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组织诊断,结论为罪犯张宏系2型糖尿病,冠心病,心肌梗塞后冠脉支架植入,高血压病(1级,极高危)的诊断成立,其经冠脉病灶经过规范治疗后,仍有血管广泛狭窄,存在冠脉供血不足的情况,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

本院经审查后已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王莉、邹旭敏,0512-66603502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